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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天窗法雨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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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岩石现人像被当鬼神显灵”事件的看法
发表时间:2008-11-14 21:56:00 阅读次数:305     所属分类:天窗思绪

鄙人近日有闲,所以读了一些佛教方面的书籍,虽是连皮毛都没有掌握多少,但也大概知道了中国普通民众对佛教理解的存在着大量误区,有空我还会再读其他宗教的书籍,以作一个全面的了解,当然我读这些全凭兴趣,而不是信仰,要说我信仰什么,我还真说不清楚。今天看到一个事件,产生了一些想法,记录在博客里,欢迎大家探讨。

岩石现"人像"被当鬼神显灵 万人烧香叩拜

事件说明:据说最近有人在万州发现了一个天然“神像”,不仅是非常的像人,更是夜里能发光,引来万余人朝拜,地方政府不得不派人维持秩序,疏导群众。据说当地政府甚至想把这块“疯狂的石头”炸掉,彻底解决这个事件。

据我看来这个事情正式国人信仰危机的一个体现,我有以下几个观点:

第一,前来朝拜的人肯定不是基督教、伊斯兰教、佛教等“正牌”大宗教的信徒,因为这些宗教都不允许崇拜本教以外莫名其妙跑出来的偶像,所以这些群众肯定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。

第二,当地政府借此机会进行了唯物主义教育,不过看起来没有多大效果,“香火”仍然旺盛,以至于当地政府想把这个石头炸掉。看来广大群众及不信教,也不是唯物主义者,或者说是信仰缺失的。

此图片来自百度贴吧里的万州吧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三,有人认为应当保留这个“神像”作为旅游景点,以增加经济收入。我认为这个想法很庸俗,可以说为赚钱不择手段,或者说的文雅一点,是以GDP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。留此一个毫无人文背景的一块“神像”,也不知道是哪个神,供一群愚民崇拜,不知要浪费多少钱,更重要的是污染了自然环境,败坏了社会风气。

第四,有人认为政府不应干预公民朝拜“神像”,这是信仰自由,是人权什么的。我认为国家应该保护“信仰”自由,但不应该保护“迷信”自由,政府应引导群众区分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区别。所以我认为当地政府的干预是正确的。

附注:

宪法第二十四条: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、道德教育、文化教育、纪律和法制教育,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、公约,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。

    国家提倡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的公德,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、共产主义的教育,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,反对资本主义的、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。

最后修改时间:2008-11-15 9:37:00 【收藏本日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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